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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12-06
1、 鉴定的主要内容
(1)包装使用单位所选用的包装容器是否已经过性能检验,有无检验检疫机构出具的合格证书。
(2)核查该批包装容器上的包装标记是否与性能合格证上的标记相一致。
(3)根据国际上的有关规定,核查危险货物所使用的包装容器类型是否恰当。
(4)所使用的包装方法是否符合规定要求(例如,内装危险货物衬垫材料、封口方法、灌装数量等)。
2. 抽样数量
包装容器使用鉴定抽样数量列表如下
报验数量(件) | 样品数量(件) |
1~90 |
5 |
91~150 |
8 |
151~280 |
13 |
281~500 |
20 |
501~1200 |
32 |
1201~3200 |
50 |
3201~10000 |
80 |
3. 各种包装容器的使用鉴定
(1)桶(罐)类包装的鉴定
①闭口桶(罐)类的封闭器螺圈与桶盖配合应达到密封要求,外盖完好无损。密封圈与所半货物相适应,密封良好。
②开口桶(罐)应配以合适的密封圈。无论采用何种形式紧箍,应达到密封要求。外盖完好无损。扳手箍应销牢。
③凡用封识的包装件,封识应完好。
(2)箱类包装的鉴定:木箱、纤维板箱,用钉紧固时,钉要钉实。钉尖要扳倒,钉尖、钉帽不得突出。内容爆炸物品时,应采取防护措施,防止爆炸品与钉接触。箱体完好无损,打包带紧箍箱体。
(3)袋类的包装的鉴定
①外包装用缝线封口时,无内袋的外包装应折迭30mm以上,缝线的开始和结束应有5针以上回针或缝线逾留50mm以上,缝针密度应保证内装货物不撒漏,且不降低袋口强度。有内袋的外包装袋封口,缝针密度应保证牢固,无内容物撒漏。
②内包装袋封口要求,不论采用绳扎、粘合或其他型式封口,必须达到内容物无撒漏。
③内包装采用绳扎封口时,排出袋内气体,袋口用绳绕二道,扎紧打结,再将袋口朝下折转用绳绕二道扎紧打结。如果是双层袋,按此法分层扎紧。
④内包装采用粘合封口时,排了袋内气体,粘合缝不允许有孔隙、空洞。如果是双层袋应分层粘合。
⑤所用绳、线还应在与所装危险货物起化学反应,而降低强度。
(4)合格判定标准
①样本均符合技术要求和鉴定方法中相关条款规定,判该批合格。
②样本有一件不符合技术要求和鉴定方法中任何一条相关条款规定,判该批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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