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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普通包装和危险品包装检验申请要求

发布日期:2012-06-13

出口普通包装和危险品包装检验申请要求

一、 报验的时间和地点

按照《出入境检验检疫报验规定》及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二、 报验单填写要求及说明

1. 报验单填写要求

⑴ 报验人在申请检验时,应如实填写《出境货物运输包装检验申请单》,并加盖单位公章。代理报验的应加盖代理报验单位在检验检疫机构备案的印章。

⑵ 报验单填写应完整、真实、准确,不得涂改,对栏目内容确实无法填写的,应注明“无”或“/”。填写报验单应采用打印或使用钢笔填写,字迹清晰,书写工整,内容准确。

⑶ 对所申请内容如有变化时,应及时填写更改申请单,并附有更改内容的证明文件,经出入境检验检疫机关审核同意后办理更改手续。任何人不得擅自涂改已受理报验的单据。

2. 报验单填写说明

1) 日期:按检验检疫机构受理报验日期填写。

2) 申请人(单位、地址、联系人、电话):填报验单位全称、详细地址、报验员姓名及报验单位联系电话,并加盖该报验单位公章。

3) 包装使用人:填使用包装的企业名称。

4) 包装容器名称及规格:填写包装容器的全称和大小尺寸,只限填一种包装容器名称及规格。

5) 包装容器生产厂:填所报验的包装容器的生产企业名称。

6) 包装容器标记及批号:普通包装检验按印刷在包装容器上的麦头填写;危险品包装容器的检验填写包装容器上的国际危规标记。

7) 原材料名称及产地:填写包装容器生产所用的主要原材料名称及产地。

8) 包装质量许可证号:按检验检疫机构所颁发的出口包装质量许可证编号填写。

9) 申请项目(划√)将所报验的项目勾划在小方格内。

10) 数量:按所报验的包装容器的件数填写。

11) 包装容器编号:填检验检疫机构对包装容器生产企业颁发的生产厂代号以及该批包装容器检验批次。

12) 生产日期:性能检验时填包装容器实际生产日期,使用鉴定时填货物灌装日期。

13) 存放地点:填包装容器实际存放地点。

14) 危包性能检验结果单号:申请危包使用鉴定时,须填写检验检疫机构出具的危包性能检验结果单号,申请普包性能检验和危包性能检验时不需填写,用“XXX”表示。

15) 运输方式(划√):将所报验的包装运输方式勾划在小方格内。

16) 拟装货物名称及形态:填包装容器内所盛装的出境货物名称及货物的形态如“固态”、“液态”等。

17) 密度:填写拟装货物的比重。

18) 拟装货物单件毛重:填每一件内装出境货物的包装件毛重。

19) 单件净重:填每一件包装容器内出镜货物的重量。

20) 联合国编号:申请出口危险货物包装容器使用鉴定时,必须提供联合国编号。

21) 装运口岸:申请危包使用鉴定时,须填写口岸名称。

22) 提供单据(划√):将报验所附单据勾划在小方格内。

23) 装运日期:申请危包使用鉴定时,须填写装运日期。

24) 集装箱上箱次装货名称:如有需要则填写。

25) 输往国家:填写出镜货物包装输往国别,尤其是木质包装,必须填写。

26) 合同、信用证等对包装的特殊要求:按合同、信用证中订立的有关对包装的特殊要求填写。

27) 分证单位及数量:如需要则填写。

28) 申请人郑重申明:报验员在认真阅读此栏后郑重签名,以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9) 领取证单:报验员在领取检验检疫机构所签发的证单后在此栏签署领取日期并签名。

三、报验时提供的材料

1.申请出境一般商品包装容器检验须提供材料

1) 厂检结果单及包装容器使用单位对包装容器的有关要求。

2) 申请瓦楞纸箱检验时,还应提供所用原纸的检验合格证明。

2 申请出境危险货物包装容器的性能检验须提供材料

1) 包装容器生产厂的“出口危险货物包装容器质量许可证”证书的复印件。

2) 厂检结果单及包装容器使用单位对包装容器的要求。

3) 申请出境危险货物包装容器性能检验的单位应提供“出口危险货物包装容器生产企业声明”。

4) 该设计型号包装容器的性能检验报告。

3 申请出境危险货物包装容器使用鉴定须提供材料

1) “出境货物运输包装性能检验结果单”

2) 出口的危险品应提供由国家质量总局认可的检验机构出具的危险品分类定级报告。

3) 使用塑料容器,塑料复合容器及有涂(镀)层的容器,应提供“相容性试验报告”。

4) “口危险货物生产企业声明”。

5) “危险品运输技术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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