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4-07 |
海南省计划从今年4月到11月底,在重点行业和场所开展“禁塑”试点工作,部分塑料制品退出“江湖”进入倒计时阶段。
试点将在重点行业和场所展开
对全省各级党政机关单位、事业单位、大型国有企业等单位食堂,主要旅游景区、大型超市、大型商场、学校、医院等行业和场所及政府相关单位主办的大型会议、会展等活动率先禁止销售和使用(提供使用)列入《名录》的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袋、塑料餐具。
近日,新出台的《海南省禁止生产销售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名录(第一批)》(以下简称《名录》)。
将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袋、餐具2大类10个小类的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纳入第一批“禁塑”范围。
但需要重点指出的是,禁止的膜袋和餐饮均不包含商品预包装,如方便面,果冻、酸奶等商品的预包装。
也就是说,这项禁令对塑料包装企业产生不了大的影响。
“禁塑”后市场有哪些替代产品?
据介绍,在推动替代产品相关产业发展方面,为保障“禁塑”后替代品供给,省工信厅已印发实施《海南省全生物降解塑料产业发展规划(2020-2025)》,目前多家企业有意来投资,省内已经有4家企业在建和拟建替代品生产项目,预计到今年底海南省将具备2.3万吨/年的替代品生产能力。
禁废替代品种类看起来很多,比如说纸、布袋、麻等制品,可重复使用的塑料筐、篮子等,以及全生物降解塑料等。
在价格方面,以全生物降解塑料产品为例,目前全生物降解原料价格是传统塑料原料的2倍,商超使用的塑料袋成品约0.5元/个,替代产品0.8—1.5元/个不等。
但随着产能的扩大和新材料的研发,替代产品成本和售价会进一步下降,同时通过经济手段调控,可使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量减少。
在开展“禁塑”工作过程中,还将强化监管强化监管,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海南“禁塑”足迹
2019年2月,《海南省全面禁止生产销售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实施方案》印发,标志着“禁塑”工作全面启动。
2019年12月,《海南经济特区禁止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规定》通过,自2020年12月1日起实施,意味着我省将从今年12月1日起正式全面禁止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袋、塑料餐具等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这也是一部“禁塑”工作专项省级地方法规。
2020年3月,《海南省禁止生产销售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名录(第一批)》发布,将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袋、餐具2大类10个小类的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纳入第一批“禁塑”范围。
2020年3月,《海南省全生物降解塑料产业发展规划(2020-2025)》印发,推动替代产品相关产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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