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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2-09-29 |
自从今年8月1日《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办法》实施以来,很多危险化学品企业反映进口商在催促企业应对《办法》进行登记,但目前企业对具体细节尚不明确,感觉无从下手应对。
业内人士认为,对于企业来说,目前重要的任务就是找到合适的途径去进一步掌握法规动态,加强与主管部门的交流活动,从而获取更大的信息量。
今年我国发生了几起与危险化学品有关的重大安全事故,这进一步引发了人们对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方面的反思。尽管我国对危险化学品在生产、经营、进出口或运输环节等都加强了管理,不过危险化学品企业在安全管理方面还是出现了很多问题。业内人士建议,危险化学品企业应作好充足的准备工作,加强与主管部门的交流活动,从而获取更多的信息量。
安全要求日趋严格
自2011年12月1日《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实施以来,安全管理的相关办法都在逐步推进。其中,国家质检总局16号公告《对进出口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实施检验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说明,国家对危险化学品进出口环节的监管已经正式启动。 按照《通知》要求,企业在进出口危险化学品时,向商检提供的产品须符合中国要求的化学品安全说明书(MSDS)和标签以及产品的危险特性鉴定报告。若材料不符合要求,则须进行整改方可顺利通关。另外,企业进出口的产品如果不是危险化学品,则需向商检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对于无法确定是否为危险化学品的产品,则须进行鉴定。
那么怎样的化学品安全说明书和标签才是符合要求的?企业该去哪里进行鉴定?这些都成为危险化学品生产或进出口企业关注的焦点。
此次《办法》出台,内容变动较大,主要是调整了登记对象,增加了对登记的资料要求,加强了监管。对于危险化学品进口企业,《办法》新增了危险化学品进口企业的登记责任,由于这类企业之前都未进行过登记工作,因此在对法规理解、资料准备等方面存在一定的难度。危险化学品进口企业必须在现阶段作好充足的准备,以便在进口登记正式启动时能顺利完成登记。
企业应及时掌握法规动态
“危险化学品目录何时出台?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何时正式启动?未列入名录的危险品该如何处理?”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这些问题都在困扰着企业。
由于企业在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方面存在诸多的疑问,对于企业来说,目前重要的任务就是找到合适的途径去进一步掌握法规动态,从而定位自身责任。瑞旭技术建议,企业应加强关注主管当局网站公告信息,或者通过法规服务机构了解具体的细节内容,寻求机会与主管当局面对面进行交流和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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