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12-05 |
货物在进口清关时,依检验检疫法规要求进口报检时必须提供包装证明。这是怎么样的一个证明?要如何出具呢?
包装证明其实是针对货物外面的包装,也就是针对托盘、纸箱等包装的证明。另外,部分货物为了加固会在用一些木条作为支撑或者箱子下方有固定用的垫木,这一类也是属于货物的包装,也需要如实的告知其包装情况。
包装从检验检疫的某种角度来说一般分为两类:木质包装和非木质包装。
无木质包装,也就是不含木质的包装,适用于纸箱包装、塑料托盘包装、铁托盘包装、再生木托盘、合成木箱等。
木质包装是指用于承载、包装、铺垫、支撑、加固货物的木质材料,如木板箱、木条箱、木托盘、木框、木桶、木轴、木楔、垫木、枕木、衬木等,适用于经热处理或熏蒸处理的原木包装等。以下除外:
经人工合成或经加热、加压等深度加工的包装用木质材料,如胶合板、刨花板、纤维板等。
薄板旋切芯、锯屑、木丝、刨花等木质材料以及厚度等于或小于6mm的木质材料。
所以,从上面的专业论述上来看,其实木质包装一般是指未经一定程度加工处理的原木的包装。那么,这类木质包装往往还带有树皮等,其携带病虫的风险是很高的,是检验检疫的重点监控对象。
所以, 非木质包装进口报检申报时需要出具“非木质包装证明”。木质包装进口报检申请报时需要出具“IPPC申明”(包装上有IPPC标志)/“熏蒸证书”(必须正本并由官方出具)。
还有一点请注意,如果包装中包含两种包装,也就是既有非木也有木质的,那么以木质为主,应提供“木质包装证明”(IPPC申明)。
举例:1个IPPC木箱和2个塑托,共3件货物,需要出具“木质包装证明”(IPPC申明);1个合成木箱,有IPPC垫木,需要出具“木质包装证明”。
包装证明由境外的发货人提供,报检时采用复印件即可,可以由货代或者境内收货人加盖公章。如果是之前所说的木质,但是货物上没有IPPC标志那又该怎么办?这两个问题我们再之后的文章中给您解答。